本溪解放初期的城市住所建造
解放前本溪市是一个典型的半殖民地城市。在城市住所方面详细表现为:日本人和商贾寓居的当地,住所结构坚实,室内设备完全,宽阔舒适,寓居环境优美,市政设备齐备;工人、市民寓居的当地,房子粗陋、低矮狭隘,环境恶劣。
本溪解放初期,全市城区有公私住所面积88.4万平方米。其间私家住所面积38万平方米,占城市整个住所面积的43.5%。大部分住所结构粗陋,多为土坯、砖瓦、石瓦、板瓦(鱼鳞板墙体)、秸瓦(木结构札秫秸墙体)、砖铁瓦(瓦垄铁板屋面)、石铁瓦、板面瓦、秸铁瓦和石墙草盖、油纸盖等平房。这一些房子大都是超龄老房和危房,质量较差,房顶破露,门窗不严,处于年久失修的状况。这些人们称之为“苦力房”和“工棚子”的房子,大都散布在和平沟、郑家屯、四坑口、煤铁街、黑金街、长山街、同心街、复兴街和石子街一带。寓居人口24537人,寓居面积仅为33860平方米,人均寓居面积1.38平方米,而且周围环境非常恶劣。
国民经济恢复期,市政府把住所修理、建造、办理作为作业重点,组建了房产办理作业组织,担任住所的修理、办理作业。本溪钢铁公司出资10万元补葺房子,矿务局、铁路、商业等单位也对自管房子进行了修理。一起,依据其时的财务力气,适当地调集各方面人力、物力进行了一部分新房的建造作业。到1953年,市区共新建住所31万平方米,处理了9000余户居民的住所难问题。
这一时期,本溪市相继建成了一片片城市住所楼群,不光缓解了全市广阔职工群众的住所困难,也显示了本溪城市的簇新形象,更表现了党和政府对山城人民生活的关心与照料。
材料来历:本溪市党史当地志办公室编 我国本溪执政实录 下 1948-1978 2011.05 第487~4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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