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股東大會由本行全體股東組成,是本行的最高權力機構。本行嚴格遵守《公司法》《曲靖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曲靖市商業銀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規范召集、召開股東大會,并不斷健全與股東溝通的渠道,確保所有股東依法行使對重大事項的知情權、參與權和表決權,確保所有股東的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東權力。
本行董事會是本行經營決策的常設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主要行使執行股東大會決議、制定本行發展戰略、決定本行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訂本行財務預決算及利潤分配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等法律法規、本行規章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審計委員會7個專門委員會。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向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提供專業意見或根據董事會授權就專業事項進行決策。
本行監事會是本行的監督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監事會重點監督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的盡職履責情況、財務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
監事會下設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監督委員會3個專門委員會。
本行高級管理層根據本行章程及董事會授權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對董事會負責,接受監事會的監督。積極執行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確保本行經營與董事會所制定批準的發展戰略、風險本行高級管理層偏好及其他各項政策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