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榆林)煤安罚〔2023〕217009号被罚款3万元
金融界2023年10月8日消息,陕(榆林)煤安罚〔2023〕217009号因运输顺槽皮带机头防跑偏传感器的导杆偏离中心线°,不符合皮带机头防跑偏传感器的导杆偏离中心线°的要求,以及下井指挥车速度表显示不正常,不能准确反映车速,被榆林市能源局处以3万元的罚款。
据公告内容,对运输顺槽皮带机头防跑偏传感器的导杆偏离中心线°,不符合皮带机头防跑偏传感器的导杆偏离中心线°的要求,以及下井指挥车速度表显示不正常,不能准确反映车速的情况进行了详述。
陕(榆林)煤安罚〔2023〕217009号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二项,《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榆林市能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陕(榆林)煤安罚〔2023〕217009号处以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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