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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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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煤炭生产基地位于苏鲁交界的江苏省沛县境内的大屯矿区。大屯矿区地处华北石炭二叠系聚煤区的东南部,为滨海平原环境含煤沉积,含煤地层是上石炭统太原组(C3t)及下二叠统山西组(P1sh),煤系厚度一般在208~323米, 含煤层(或煤线米,企业具有由北向南依次龙东煤矿、姚桥煤矿、徐庄煤矿和孔庄煤矿四个矿井,面积合计171.2846平方公里,至2013年底保有储量80029.02万吨。大屯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均为中等,地质构造中等至复杂,开采工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2013年,煤炭价格持续下跌,整体效益大幅度地下跌,生产经营压力剧增,公司上下全力以赴、共克时艰,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狠抓降本增效,强化安全管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实现安全生产较长周期。公司实现连续安全生产20个月,6家生产和基建矿井杜绝了轻伤及以上事故。徐庄、龙东、姚桥煤矿分别连续安全生产10周年、5周年、3周年以上。

  主要生产指标超额达成目标。自产原煤955.26万吨,洗精煤产量463.58万吨;发电量23.22亿度,电解铝产量5.71万吨,铁路货运量1502.02万吨,设备制修量2.15万吨,以上指标均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通过投入先进设备、优化生产系统、改进生产的基本工艺、合理劳动组织、强化生产调度,提高了生产效率,相继创出矿区原煤单产、日产、月产最高记录,原煤单产同比提高6%。

  各项改革举措取得初步成效。制定了优化劳动用工、提高生产效率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两个指导意见。加大对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力度,严控劳务用工总量。推行工资总额和劳务费用包干管理,增加基层单位分配自主权,促进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倾斜;压缩控制单项奖,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改进选人用人机制,改进干部考核方式,完善“黄牌警告”制度。推进专业化管理,物资仓储集中管理优势显现,库存储备资金创10年来最好水平;启动了机电设施集中管理整合工作。

  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形态趋势。积极谋划公司长远发展,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发展思路,资源获取、投资决策坚持慎之又慎、反复论证、民主决策。公司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孔庄煤矿改扩建项目具备整体验收条件;新疆106煤矿生产系统已具备联合调试条件;苇子沟煤矿重新进行工期优化排队;山西玉泉项目优化投资,具备井下开工所需全部条件等。

  降本增效取得新成效。加强企业管理,狠挖内部潜力,集中职工智慧,努力降成本、减费用、增效益。管理提升活动取得实效,孔庄煤矿系统优化、龙东煤矿精益生产和公司科学技术创新等典型做法得到集团公司肯定。深入开展全员降本增效活动,坚决杜绝设计、质量、进度、预算“四个过剩”;四矿一直在优化设计,减少巷道掘进量,推行先喷后锚等新工艺,降低岩巷掘进成本。

  始终坚持“安全是最高的政治、最大的效益、最佳的政绩、最好的和谐”理念,坚持安全“零”目标不动摇,不断夯实安全管控基础。

  一是“安全责任、技术保障、现场执行、安全监督”四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调整了安委会成员,对“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进行了修编,各层级的安全责任更加清晰。对采掘、机运等6个专业方面技术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重新确立技术管理制度共459项。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检查前做足功课,实际做到带着问题去检查,通过检查处理问题。认真总结反思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创新安全管理制度,先后研究出台了《安全闭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前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办法》等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

  二是建立了安全管理“五大机制”。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安全培训质量逐步提升,自主编写的“六大系统”培训教材通过了高等院校和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专业评审,被矿业大学出版社出版。建立了风险超前预控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管理、挂牌督办管理的经验固化为机制。建立了应急救援机制,以成为中央企业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为契机,完善机构和队伍,定期组织并且开展各种演练活动。建立了党管安全机制,加强党管安全实践研究,积极探索“诚信积分卡”、“行为晋位卡”双卡管理。建立了安全奖惩激励机制,对所有职工实行安全账户管理,制定了《安全生产长周期激励办法》。

  三是不断延伸安全质量标准化内涵。坚持高于标准、严于标准,制定下发了《精细化管理标准》,涵盖11个专业、71项详细的细节内容,并向采掘区队延伸,推动了现场安全管理提升。深化无尘化建设,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标准,涵盖41条具体实际的要求、197条实施标准,并坚持每季度召开推进会,煤矿各采掘头面降尘率达92%以上,改善了职工井下作业环境,职业病检出率较2010年降低223%。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火力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等业务。2013年度,公司原煤、洗煤共实现出售的收益6,381,537,814.35元,占公司年度出售的收益的76.35%,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业。公司现在大屯矿区拥有四对煤炭生产矿井,年生产能力945万吨,新疆在建煤矿项目2个,山西在建煤矿项目1个。

  公司主要煤炭生产基地位于苏鲁交界的江苏省沛县境内的大屯矿区。大屯矿区地处华北石炭二叠系聚煤区的东南部,为滨海平原环境含煤沉积,含煤地层是上石炭统太原组(C3t)及下二叠统山西组(P1sh),煤系厚度一般在208~323米, 含煤层(或煤线米,企业具有由北向南依次龙东煤矿、姚桥煤矿、徐庄煤矿和孔庄煤矿四个矿井,面积合计171.2846平方公里,至2013年底保有储量80029.02万吨。大屯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均为中等,地质构造中等至复杂,开采工艺为综采放顶煤及综采。大屯矿区煤炭品种为1/3焦煤、气煤和肥煤,是优质炼焦煤和动力煤。

  本报告期,公司原煤产量955.26万吨(其中生产矿井原煤产量892.08万吨,孔庄改扩建矿井原煤产量63.18万吨)。2013年,公司四对生产矿井共完成掘进进尺39745米、开拓进尺1809米。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煤炭销售营业收入638,153.78万元,其中:自产煤销售701.10万吨(原煤销售236.55万吨,洗煤销售464.5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94,885.52万元;外购煤177.19万吨(原煤39.78万吨,洗煤137.41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43,268.26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外购原煤的吨煤购买价格为549.66元,吨煤销量价格550.72元,吨煤毛利1.06元 ;外购洗煤的吨煤购买价格为882.35元,吨煤销售价格为883.20元,吨煤毛利0.85元。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61,012,971.48元,较上年减少了12.98%,根本原因为受国内经济发展趋缓和进口煤炭大幅度的增加等影响,煤炭市场总体供大于求,煤炭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公司自产煤炭出售的收益同比减少。

  本报告期,公司出售的收益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3,144,765,854.76元,占本年营业收入的37.16%。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报告期,公司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为 1,786,134,335.56 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6.53%。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6.15%,主要为本期煤炭船板交货量减少影响。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2.25%,主要为本期借款增加及票据贴现增加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9.12%,根本原因为受煤炭市场下行影响,本年实现总利润同比减少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充分的发挥企业行业科学技术创新排头兵的表率作用,努力提升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科技攻关和产学研合作,突出加大重点项目攻关。2013年度,公司研发支出总额为8,799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787,156,329.9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59%。其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92,499.6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94%,根本原因为本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的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1,848,058,638.9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1%。其中:取得子公司以及另外的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51,340,000.00元,为上年同期收购山西煜隆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出,本年无此项支出。支付别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59,750,000.00元,为本期支付的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收购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1,096,494,911.22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70,300,000.00元,主要为本期借入的流动资金贷款较去年同期增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64,450,000.00元,主要为偿还银行贷款本金的同比增加。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9,005,088.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03%,主要为本期支付的普通股股利增加以及银行贷款利息增加的影响。

  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17,392.78 万元,主要是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多的影响。

  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31,322.47万元,主要因为受经济环境影响,客户更多的采用票据方式来进行结算。

  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减少165.50万元,主要是本期房租费用摊销的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增加6,689.97万元,主要是对本期计提未使用的可持续发展基金纳税调整的影响。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16,387.43万元,为本期预付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投资款的影响。

  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77,030.00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影响。

  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12,630.00万元,主要是本期票据结算量增加的影响。

  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33,944.20万元,主要是应付材料款及应付工程款的增加。

  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5,538.80万元,主要是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的增加。

  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204.08万元,主要是由于银行贷款增加影响,期末计提的贷款利息增加较多。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20,000.00万元,为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影响。

  长期借款:比年初减少16,445.00万元,主要是公司为降低资金成本提前归还了部分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比年初减少4,679.18万元,主要是一年以内支付的辞退福利转入应付职员薪酬的影响。

  专项储备:比年初增加8,586.53万元,主要是本期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结余增加。

  我国经济正处于上涨的速度换档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大,高耗能产业受到限制,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超过标准,煤炭消费需求不旺,新建煤矿产能在近几年集中释放,国内煤炭产能过剩的态势难以改变,加之进口煤炭的持续冲击,2014年我国煤炭市场难有明显好转;电解铝属于国家五大产能严重超过标准的行业之一,铝加工行业全国普遍开工不足,铝板块面临政策、环保等风险,发展前途不容乐观。

  “十二五”期间,公司将积极实施规划项目,加快产业体系调整,做强煤业,优化电业,改造铝业,实现资产总额、煤炭产能、利润三大指标突破,把公司建成国内一流的综合性能源企业。

  2014年,公司将以“改革、提高、调整、改进、创新”为工作思路,扎实抓好产销组织,强化降本增效工作,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推进产业体系调整,加快企业转型发展,力争资源获取、新建项目、铝板块减亏、走出去发展有突破性进展,职工思想观念、干部作风有较大转变,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2014年生产经营目标安排如下:原煤产量1000万吨,精煤产量550万吨,掘进综合进尺36000米,发电量22亿度,电解铝产量50000吨,铝材加工产量78000吨,铁路货运总量1300万吨,设备制修量17000吨。

  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实现更长安全周期。要努力强化安全教育,强化风险预控,强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科学技术攻关,强化外部项目安全管理。

  统筹兼顾产销经营工作,把握规律增收增效。要科学组织原煤生产,调整煤炭产品结构,建立产销联动机制,合理匹配铁路运力,挖潜电力增效优势,加大铝业减亏扭亏力度,加强内部市场管理。

  不折不扣狠抓降本增效,增强成本竞争能力。重点抓好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降本增效,深入推动全面预算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审时度势谋划企业未来的发展,推进产业体系调整。要强化煤业、优化电业,加快走出去发展。

  坚定不移深化内部改革,激发企业未来的发展活力。推进机构、人事、用工、考核等制度改革,推进机电设备管理、电力设备维修等专业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符合企业未来的发展要求、体现不一样的行业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制机制。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部工作上的能力。要大力改进学风,努力提高决策水平,提振精气神,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近年资金需求大多数都用在煤炭项目投资、产业体系调整和资产的更新改造投资,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固定资产资本预算,公司2014年度拟安排资本支出计划114321.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65074.23万元,固定资产购置、小型建筑及改造和维修41841.2万元,节能环保及信息化投资7406.47万元。

  煤炭开采为地下作业,存在着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多种灾害的可能性。由于煤炭行业的特点,矿井生产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外部基地高瓦斯矿井及勘探程度不高的矿井,现场安全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系数较高。

  应对措施:一是构建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继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装备、设施、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二是加强各项设计的审查力度,从源头切断事故链;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场监控组织体系,强化现场过程控制,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停产;四是完善四级隐患排查体系,对所有安全风险隐患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五是加强高瓦斯管理,落实好石门揭煤、煤巷掘进瓦斯防治的各项措施;六是加强资源整合技改矿井的水害防治管理,查明矿井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在现场的兑现落实。

  煤炭市场:由于前几年煤炭行业投资持续过快增长,随着国内经济稳步的增长减速,煤炭下业经营困难,直接影响煤炭需求,煤炭行业出现产能过剩,销售价格持续下滑,市场需求不旺;同时,大量进口煤进入国内市场,使已处于供大于求的国内煤炭市场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市场之间的竞争风险增大。

  铝加工市场:2012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铝加工市场需求急剧下滑。同时,国内大批新建具有较高技术水准的热、冷轧生产线,几年来陆续投产,造成国内铝加工产能快速扩张,产品供应严重超过标准,市场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国内整个铝加工行业亏损严重,市场之间的竞争风险增加。

  重点措施:一是加强煤炭市场调查与研究,优化客户结构,随时关注客户的真实需求及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公司经营销售的策略和煤炭销售价格;二是依据市场行情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精煤和电煤销售比例,实现销售效益最大化;三是依据市场需求,确定铝加工的定型产品,尽快达产,取得规模效益;四是加大铝加工产品研究开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努力形成核心竞争力。

  由于经济不景气和行业性产能过剩,导致市场行情报价持续下跌,在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中,为维持销售渠道,巩固市场占有率,出现放松客户资信审查、延长销售结算时间、拖欠货款现象,将造成应收账款上升,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增大。

  应对措施:一是加强应收账款事前控制,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选择信用状况良好的销售客户,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应收账款考核责任制及奖惩制度;二是应收账款事中控制,加强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建立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应收账款事后控制,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和讨债方法,加强应收账款的反馈控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18日在公司江苏分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杨世权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金太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长义宝厚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4名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认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续聘及该审计机构提供的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此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它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没再次出现属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列举的违规担保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依法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报纸及网站上披露。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企业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4,825,764.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08,062,384.96元,扣除2013年已分配的2012年度普通股股利289,087,200.00元,201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63,800,949.16元。

  为降低经营风险,缓解金钱上的压力,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公司2013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和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意见,赞同公司2013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详见公司[临2014-003]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从事公司及所属企业年报审计工作;经双方协商,拟定2014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组山西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鑫磊电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赞同公司出资先收购20%股权,再增资扩股的方式重组山西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鑫磊电石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达到控股上述两公司目的。随后,因市场等方面的原因,重组上述两个公司工作自2011年9月起暂时搁置。

  2012年8月,在阳泉市政府的协调下,公司与玉泉煤业公司原股东重启该公司重组工作,并于2013年3月在山西省工商局完成玉泉煤业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重组鑫磊电石公司工作尚未进一步开展,合作各方也未发生任何投入。由于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比较大不确定性。本着审慎及对投入资产的人负责的原则,经协商,合作各方同意终止重组山西鑫磊电石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组建上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03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9月26日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上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赞同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煤电公司)共同出资,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上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4680万元(其中:公司现金出资22212万元,持股90%;大屯煤电现金出资2468万元,持股10%)。截至目前,除于2003年8月24日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外,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均未对上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投入资金,也未办理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鉴于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项目实施后难以实现预期的投资回报。本着审慎及对投入资产的人负责的原则,经与大屯煤电公司协商,合作双方同意终止投资组建上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有关法律和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签署终止协议等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继续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详见[临2014-004]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董事会向为长期致力于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许大雄先生、姚惠兴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义宝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贾成炳先生、宋密女士、姜华先生和金太先生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贾成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许之前先生、宋密女士、姜华先生和杨世权先生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化礼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贾成炳先生、杨世权先生、许之前先生、金太先生任委员。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成员请辞的议案》、《关于许大雄先生请辞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丁仁刚先生请辞安监局局长的议案》、《关于聘任王树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唐召信为公司安监局局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议案所涉辞、聘事项。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控制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拟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详见[临2014-005]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8:30在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事宜,详见[临2014-006]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王树斌先生,1963年01月出生,汉族,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0.09-1984.07,黑龙江矿业学院地下采煤专业学生;1984.07-1990.11,鹤岗矿务局富力矿技术员;1990.11-1994.03,鹤岗矿务局富力矿副区长;1994.03-1997.07,鹤岗矿务局富力矿区长;1997.07-2002.08,鹤岗矿务局富力矿经营生产副矿长;2002.08-2003.08,鹤岗矿务局富力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03.08-2004.10,鹤岗矿务局生产处处长2004.10-2011.04,鹤岗矿务局峻德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1.04-2011.07,龙煤股份公司鹤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07-2014.02,朔州中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1.11-2014.02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2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唐召信先生,1963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10-1987.07,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公司”)姚桥煤矿综采三队副队长;1987.07-1993.05,大屯公司龙东煤矿综采二队队长;1993.05-1995.07,北京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学员;1995.07-1996.07,大屯公司龙东煤矿综安队队长;1996.07-2001.07,大屯公司龙东煤矿运输科科长;2001.07-2010.05,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龙东煤矿副矿长;2010.05-2013.01,上海能源姚桥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3.01-2014.02,上海能源副总工程师兼姚桥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4.2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要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公司对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他的下属公司除在某些生活、生产辅助方面的服务目前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别的依赖,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没有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已经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的表决中,公司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上表中,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来提供的商品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工程处、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企业来提供的基建、维修、设计、监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材料、配件、设备买卖低于预算金额根本原因:一是根据当前所面临的市场形势、本着降本增效原则,公司加大研发力度,自行加工生产所需液压支架、刮板机等矿用设备,减少了外部采购量;二是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采购计划进行调减、并取消部分设备采购计划。

  建筑物、构筑物、基建维修低于预算金额根本原因:一是根据当前所面临的市场形势、本着降本增效原则,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公司取消、压缩部分专项维修工程、零星工程、小型建筑物改造及维修等基建项目;二是新疆苇子沟煤矿项目受周边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井巷等工程项目施工停工三个多月,影响了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013年,继续执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如下尚未到期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务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大屯煤电公司铁路工程处签订《铁路设施维护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维护服务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维护服务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电供应协议》;公司与中煤电气有限公司签订《材料、配件、设备买卖协议》;公司与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材料、配件、设备买卖协议》;公司与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材料、配件、设备买卖协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股份”)持有公司62.43%股权,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中煤集团”)持有中煤股份57.36%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中煤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大屯煤电公司铁路工程处、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上海大屯煤电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

  中煤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徐州煤矿采掘机械厂、第三十一工程处,均为公司关联方。

  中煤股份所属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1.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70年成立,系经国务院批准由上海市开发建设,前身为大屯煤矿工程指挥部;1983年由上海市属企业划为原煤炭工业部直属企业,更名为煤炭工业部大屯煤电公司;1997年改制为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划归原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现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33万元,主要营业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和餐饮,公路运输。一般经营项目:原煤开采、煤炭洗选、铁路运输,煤炭销售的投资与管理,火力发电,发电设备检修,机械修造、地质勘探、勘察设计、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土木建筑工程,计算机开发、应用、技术服务,通信工程安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动物养殖,植物种植,信息服务等

  2.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原名徐州大屯煤电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变更为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主要营业范围为:建筑工程、煤炭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勘察、测量、监理、咨询、地质勘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备监理。

  3.大屯煤电公司铁路工程处: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1972年成立,具备铁路综合工程二级、工民建筑二级、装饰工程二级等资质。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要营业范围为:铁路工程建筑、特凿工程(含测井)、桥梁工程建筑、地矿工程设备、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修建、安装;各式门窗加工销售、修理、安装;门窗型材、彩钢瓦、五金电料、工矿产品配件、涂料批发零售。

  4.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1972年3月成立,原名大屯煤矿工程指挥部建筑工程大队;1978年12月,更名为建筑工程处;1988年初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定名为大屯煤电公司建筑工程处;1997年更名为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4.70万元,主要营业范围为:土木工程建筑,室内外装饰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线路、管道、设施安装,水泥制品、锯削工具、钢材、建筑五金的销售,木制品加工,模具租赁。地质勘探、工程勘探、地质工程测绘(凭资质经营)、市政公用工程,矿山工程,电梯安装、维护及保养(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资质等级为江苏省建设厅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专业承包二级、矿山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施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具有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1958年1月成立,原名北京煤矿机械厂;2006年6月,进行公司制改制并更名为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中煤集团重组改制设立中煤股份,中煤集团将中煤装备的全部权益注入中煤股份,北煤机成为中煤股份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煤集团。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228.81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液压支架、单体支柱、装煤机、洗选设备、配件、集装箱;销售钢材、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

  6.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原名张家口煤矿机械厂,2000年5月,进行公司制改建成为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后划归中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更名为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中煤集团重组改制设立中煤股份,中煤集团将中煤装备的全部权益注入中煤股份,张煤机成为中煤股份间接拥有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煤集团。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925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矿山机械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制造,钢铁冶炼、铸造,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未取得专项审批的商品除外),产品设计,咨询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培训,公路运输、装卸,废旧物资收购(不含有色金属),设施安装、修理,管道安装,工业炉窖的修理、安装,广告业务。

  7.中煤电气有限公司:系中国煤炭综合利用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2002年10月成立, 2009年10月,经朝阳工商管理局核准原“北京中煤电气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煤电气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营业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包含加工、制造高低压控制柜、开关柜、开关控制设备,机电设施安装(不含表面处理作业);一般经营项目包括科学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养和训练、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系统集成;专业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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